一、風寒之邪在太陽,或因失治、或因誤治,因而轉屬陽明,陽明病有 病在經、病在府之辨,何以別之?
二、足陽明(胃)經循行路徑,始於目內眥,循鼻側入口,循前頸項, 入心貫膈,下走胃府。
1 故陽明經病當見目痛、鼻乾、口渴、心煩不得眠等證,經病當用 經藥,白虎湯是也,前已多加論述。
2 今邪由陽明循經入胃府當如何?以胃主受納消化,邪熱入之:
初則胃和合熱,兩熱合邪,故見煩渴易飢,善消水穀。
久則胃邪合熱,熱甚津乾,穀不能化,病當見宿食、腹滿、便鞕、燥屎、失氣等證。
更甚則熱勢上乘於心,心傷神失、或發潮熱譫語---此皆陽明府病;陽明府病當用府藥,調胃承氣、小承氣、大承氣是也。
三、陽明循經入胃府,胃在心之下,當見腹滿一證,然腹滿有屬氣脹、有屬食脹者:
1 陽明府病腹滿屬氣脹,證見煩渴易飢,善消水穀者,當與調胃承氣主之。
或知其為陽明病,然無明確論述或在經、或在府時,亦當與調胃承氣主之。
2 陽明府病腹滿屬食脹,證見宿食、便鞕、燥屎、失氣、潮熱、譫語等證者,當與大承氣湯主之。(以上但見一證不必悉俱與大承 氣湯)
3 陽明府病腹滿屬食脹,證見宿食、便鞕、燥屎、失氣、潮熱、譫 語等證者,當與大承氣湯主之;然其人平素本虛者,則當改以小承氣湯主之。或醫者未能定其是否有宿食、便鞕、燥屎、失氣、潮熱、譫語等證者,時亦當以小承氣湯測之。
四、綜合以上,傷寒論中仲景明示:「辨證宜明,用藥宜嚴」此三承氣之所宜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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