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 培墓及祭墓 ]
清明節是台灣民間幾個大節日之一,清明節原本定於春分後第十五日為清明節、大約在四月四、五日。
清明節民間習俗須掃墓、掃墓可分成兩種儀式,即「祭墓」及「培墓」。「培墓」就是「掃墓」,掃墓的時間多利用清明節前後7天均可,首先將祖墳上的野草,用鐮刀將雜草清除(切記勿用鋤頭動土清除雜草),再用小石頭將墓紙壓在墳上,壓墓紙用五色紙(紅黃青白黑),其用意是修蓋厝瓦並表示子孫已祭拜過。子孫發現墓龜有凹陷、可以培土整修,或墓碑上的字體模糊不清,則重新安金帛,使其煥然一新。
「祭墓」即指新做吉、凶葬的墳墓,前三年要「祭墓」外,第一年要在春社前,擇天赦日或良辰吉日祭墓,此稱「開墓頭」,第二年可以選擇清明節當日,第三年選擇清明節過後吉日祭墓。而後則視情況而定。
祖墳雜草清除完畢壓墓紙後,開始祭拜。祭拜時,新墳在墓前供奉牲禮(三牲或五牲)、刈金、壽金、燭等、或十二道菜蔬(如韭菜、魷魚、春干、甜芋、肉脯、花生,蓮子、 黑豆、竹筍、豬腸、雞、鴨蛋)和粿類(紅龜粿、鼠麴粿或草仔粿)及刈金、銀紙、往生錢、香、燭、鮮花、酒餚等,祭品擺好之後,點香燭、首先向后土(墳墓的守護神)祭拜,然後祭拜新墳、以前婦人要在新墳前哭號,(現在已經很少人在新墳前哭號),禮拜完畢,先燒刈金、壽金、土地公金給后土,祖靈燒銀紙、刈金、庫錢等,紙錢燒完後,在紙灰上灑酒(稱為奠酒),最後鳴炮禮成。
在收供品離開前,要將雞蛋、鴨蛋在墓碑上打碎,將蛋殼丟在墳上,象徵「脫殼」或「蟬蛻」。臺灣民間習俗,掃墓時會有當地小朋友或老伯講吉利話,此時即將紅龜粿、麵粿分給當地的小孩子吃的習俗,稱為「揖墓粿」(又稱乞墓粿、印墓粿),或發紅包給說吉利話的老伯,象徵「祖德流芳」。往昔在新墳祭墓前三年,都要點「姓氏燈」,在祭拜之前於墓前燃燭祭祀後,不能熄火,將它小心的放在燈罩內,沿途不可使其熄滅,一到家裡,立刻把燈放在祖先的靈桌前,相傳這具小燈,有「添丁發財」之功能。
現在掃墓方式已經簡化,大都以鮮花、水果、餅干、蛋糕為祭品,上香鞠躬,燒金紙、庫銀,禮節簡單又隆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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